h土戈壁,烈日灼心。
这是林风首次在废土进行长途奔跑。
跟随在前面光头大汉的後方。
而逃离的狼群,还在更远方。
林风抬头远望,几只跳动身影,距离自己估计有四百米以上。
狼群逃跑速度并不慢。
经历一番战斗後,残存八只荒原狼,还能以每秒四五米的速度,疾驰在乱石嶙峋的戈壁,耐力果然非同寻常。
为了追上它们,林风在喝口水後,将速度提升至五六米每秒,缓缓b近。
越过山坡,顶着曝晒跑了六七百米,便已面sE黑红、全身汗如雨下。
身T机能在这一刻被拉到极限,血Ye流通速度翻倍,将大口喘气x1入的氧气,输送进腿部肌r0U细胞。
驱动身T前进同时,释放热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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