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啊!”他不顾一切地大叫一声,举起刀朝着天空狠狠一砍,似乎砍中了什么东西,脸上的头发不见了,他爬起来就跑。
在影厅的天花板上,赫然吊着一个白衣长发的女鬼,女鬼的头发遮住了她大半脸,只露出一只黑漆漆的眼睛,外形和喜欢爬电视的贞子很像。
他手中的刀是杀过人的刀,家乡的老人曾经说过,见过血的刀,特别是杀过人的,带着血光之气,能够伤到鬼物。
自从在老家杀了人逃出来后,他一直都将这把刀带在身上,刀柄的缝隙里还留着那家人的血。
七年前,他刚刚满十八岁,因为家里穷,他在村子里总是被人瞧不起,好不容易处了个对象,但那姑娘家嫌弃他穷,不许他们在一起,还把姑娘许配给了一个煤老板的儿子。
他一气之下,在姑娘的新婚之夜,摸进人家的新房里,把小夫妻俩全都杀了,煤老板和老婆听到声音跑过来,也被他给砍了。
杀了那家人之后,他就逃了出来,改名换姓藏在船里,兰开斯特握着他杀人的把柄,还给他钱,他就给他卖命。
他没想到,给他卖命的结果,居然是被鬼追杀。
早知道就不答应进三号厅了,但他若是不遵守命令,兰开斯特一定不会放过他,以他现在的实力,在那个外国佬面前,根本什么都算不上,只能当炮灰。
但他不甘心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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