莉丽丝好奇道,“他们的作案动机是什么?”
“弗里德·康利,就是那个年长的嫌犯,这个家伙很有钱,也是个成功的商人。
他很喜欢珐琅彩瓷器,也收藏了一个类似的葫芦瓶珐琅彩,和被损坏的葫芦瓶珐琅彩很类似。
他听说俱乐部有类似的珐琅彩拍卖后,就赶到俱乐部想要拍下珐琅彩,凑成一对。
他来到俱乐部后,就开始多方打探珐琅彩的情况,还跟被损坏珐琅彩的主人有过接触。
让他郁闷的是,珐琅彩葫芦瓶的价格远超预期,他很可能买不起。
所以,在拍卖行开始前,他就做了两手准备,如果拍卖价不高,在他的承受范围内,他就拍下珐琅彩,凑成一对。
如果,拍卖价格超出了他的能力,就用作案的手段偷走珐琅彩。
不得不说,这个家伙确实有些疯狂。”
莉丽丝问道,“偷走被损坏的珐琅彩对他有什么好处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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