凶手的杀人心理,是会根据环境而变化的。
有的凶手,他在外地会变的肆无忌惮,会凶性大发,但回到家里,依然可以唯唯诺诺,该吃吃该喝喝,被老婆打的,受领导气的,没有丝毫改变。
有的凶手,他就专门在一个地方杀人,而且,这种才是主流。尤其是喜欢分尸的,分尸地点多数在自己家里。
现实也经常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回应着这种选择。
一个典型的案例是讷河市的贾文革,他和自己的团队成员,在本地杀了42个人,干了三年多,引来了专案组,都啥事没有。
为了避风头,跑路去了杭市,才干了几单仙人跳,都没敢杀人,就被逮捕了,3个月以后,就被枪毙了。
724案的凶手,按说对水库熟悉,又常年抛尸于此,应该也是本地的。
但唯二的尸源,全不是本地的。
编号1的死者,是从山南省最西面的万相市来的。很可能是出差到了清河市,死在了清河市。但也有可能是死在了清河市外,比如建江市。
现在,编号5的死者,直接就是建江市的学生,移动能力有限,很可能就是死在建江市的。
那么,凶手住在邻近清河市的建江市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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