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规则规定,跨国远洋货轮在没有装载货物之前,订单发起人有权力单方面更改货轮目的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旦货物装了船,要更改目的地就需要得到了货运方的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的货轮更改目的地的话,只要订单发起人支付额外的费用,货运方可能会同意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像亚马逊号这种万吨巨轮,吃水线很深,在靠近近海时特别容易发生触礁事故。

        每次航行都要提前规划航海路线,一旦确定了港口,确定了路线,想要更改是几乎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在起大风后,港务局也通过上面联系了枫叶家的远洋公司,提议轮船更改路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提议被枫叶家拒绝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李爱国倒是能够理解:“另一个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张局长:“另一个原因还是时间,一旦更改了港口,至少要耽误一天时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时间,又是时间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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