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月过去了,刘福生几乎花光了带来的钱的一半,却依旧一事无成。他心中那团火,几乎要被现实的冷雨浇灭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天晚上,他数了数口袋里剩下的钱,做出了一个破罐子破摔的决定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走进一家理发店,刮了胡子,换上了自己最好的一身衣服——一件的确良白衬衫和一条笔挺的西裤。

        然后,他打了一辆“黄面的”,对司机说出了一个他从别人口中听过无数次的名字:“去香格里拉大酒店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他要去这个城市最繁华、最昂贵的地方,用一场最后的放纵,来祭奠自己那可笑的野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天亮之后,还找不到方向,他就买张火车票,滚回他的安乐窝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酒店一楼的酒吧里,流淌着舒缓的爵士乐,空气中弥漫着高级香水和雪茄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的人,衣着光鲜,举止优雅,与他这一个月来看到的一切,都像是两个世界。

        刘福生要了一杯最贵的威士忌,坐在角落里,像一个闯入者,默默地看着这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这时,一个女人,走进了他的视线。

        她大概二十七八岁的年纪,一头时髦的波浪大卷发,烈焰红唇,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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