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作为律师,第一眼就看懂了每一句的含义,也清楚知道这份协议一旦签下,她的人生、灵魂、婚姻、自我都将彻底崩塌。
协议内容如下:
《私人服务协议》
甲方:陈晓青(以下简称“贱奴”/“肉便器”/“精液容器”/“公共泄欲工具”)
乙方:高志远(以下简称“主人”)
生效日期:签字之日起
期限:一年(自签字之日起365日,可由主人单方面无限续约或延长,无需贱奴同意)
核心条款:
1……身体完全交付与所有权转让贱奴自愿、不可撤销地将自己全部身体(包括但不限于口腔、阴道、肛门、乳房、阴蒂、阴唇、舌头、皮肤、头发、四肢、脚趾等所有部位)永久转让给主人,作为主人的专属肉便器、精液容器、性玩具、公共展示物及泄欲工具。
贱奴放弃对自身身体的一切自主权、隐私权、人格尊严权及法律保护权,从此身体仅为主人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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