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刚刚那个肉铺老板迫不及待的打包出售,马库斯就知道,假如杜林不买下这些蹄尖,这个肉铺老板大约也只能找到祖安的二贩子,让那些二贩子卖给祖安人吃。
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蹄髈约等于祖安人吃得下水沟食物。
甚至某些皮城人坚持认为,祖安人就是一群只知道在下水沟里啃蹄髈的懒货和蠢货,并因此宣称他们不配获得自由。
从那之后,蹄髈这种原本单纯的猪身上的下脚料,在双城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成为了一种充满争议的文化符号。
并且大多数祖安人吃饭有个习俗,用手抓。
这种生活习惯在“高贵”的皮城人眼中是粗俗、不文明的野蛮行为。
长时间的体力劳作自然让祖安人胃口大,每次吃到带有肉味的蹄髈时,难免会显得有些迫不及待,甚至是“穷凶恶极”。
祖安人这种吃相在那些自诩文明绅士的皮城人眼中就会被无限放大,成为了他们的笑谈。
例如《皮城日报》就曾刊登过一篇文章添油加醋地报道,各种讽刺祖安人爱吃蹄髈。
这种贬低更歧视,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精神打压,让祖安人卑微到尘埃里。
用这样的食物招待客人,马库斯心中很是不安,他唯恐传出去会成为有心人对付自己的把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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