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家里腌的荠菜疙瘩,切成细细的丝,放在过了辣椒的红油里炒出来的,辣椒不多,并不很辣。

        中午孟谷雨做了蒸米饭和肉沫粉条,配上一碟咸菜丝,又让沈野吃个肚皮溜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野没吃过肉沫粉条,觉得这个菜可真好吃,粉条盖住米饭,配着咸菜丝,入味又下饭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很好奇,问孟谷雨,“为什么你做饭这么好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孟谷雨想了想,为什么做饭好吃,喜欢是一个原因,另一个,就是挑剔,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每天做饭,连续六七年,被赵家人隔三差五挑三拣四,特别是赵金来,在外头国营饭店吃个菜,觉着好吃就回来让她琢磨着做,就算她没吃过,也得给做出来,这样他请人来家里吃饭有面子,要不然,她日子更不好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孟谷雨无声吸一口气,那些窝囊日子都过去了,这辈子,她总算能为着自己活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用勺子把肉末粉条里的肉沫盛起来,放到沈野碗里,“喜欢吃就多吃些,以后还做给你吃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吃过中午饭,沈野没睡觉,也没出去呼朋唤友,孟谷雨在院里搓床单,他拿个鸡毛毽子在院里踢着玩。

        毽子上的鸡毛颜色鲜艳,上下翻飞间,毽子上的铜钱叮铃作响,很是清脆。

        孟谷雨听得嘴角不自觉弯起,手上不停,嘴里帮沈野数毽子数量,“十二、十三、十四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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