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餐时,好几次孟晚溪都能感觉那人炽热的目光落到她的身上。
她想要干呕,硬生生压了下去。
她不仅不能露出破绽,还得比平时吃得更多。
傅谨修见她并没有再吐,也就先离开了。
他刚走,孟晚溪再也忍不住,冲到洗手间将刚刚吃的吐了个干干净净。
等她吐完,一只手端着玻璃杯递过来。
很多年前孟晚溪就觉得霍厌的手很好看,骨节分明,劲瘦白皙,衬得筋络清晰,十指干净而修长。
看着就是矜贵的贵公子,那么优雅斯文,可偏偏这样的手背青色血管蜿蜒交错,有种反差极大的割裂感,让男人性张力拉满。
让孟晚溪想到了古代的满腹才情的将军,既可提枪纵马上阵杀敌,卸下铠甲也能持笔作画。
这样两种相差极大的气质糅杂在同一个人身上,竟也十分合适。
他的声音沉逸温和:“漱漱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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