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到底是不是陌生人作案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会议室,赵启明皱眉思考这个问题,此案由市局刑侦支队和分局刑侦大队联合侦查,本来想着能在调研组离开之前将此案侦破,现在看来可能性很小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是陌生人作案的话,三天的时间根本不够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边,刑侦大队队长尚程勋开口:“感觉很有针对性,应该是熟人吧?”

        何珊的完整口供虽然还没有拿到,但是她的丈夫为警方提供了很多信息,小区地下停车场的监控也拍到了嫌疑人作案的前置过程。

        案发当天,何珊在学校加班一直忙到了晚上六点半,随后开车回家,到达小区地下停车场的时间是晚上七点十二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她刚刚打开车门准备坐电梯上楼的时候,等待许久的嫌疑人突然从黑暗中出现,一棍子将何珊打晕在地,并将晕过去的何珊搬到了汽车后座。

        之后,开车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根据监控锁定车辆行驶轨迹,其行驶方向就是案发现场,最后一段路程监控没有拍到,行驶时间大概在四十分钟左右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就是说,嫌疑人开着何珊的车八点到了案发现场,就近实施了犯罪,十点四十何珊被路人发现报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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