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一个儿童在八九十年代浪迹街道,有何生存甚至赚钱的方法呢?

        陈益首先想到乞讨。

        乞丐,在那个时候称得上【职业】。

        八零后九零后回忆小时候,家里三不五时会有乞丐上门乞讨,一开始来的是一些真正的穷苦人,大多是老人、孩子、带孩子的妇女,极少看到青壮年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些青壮年也加入了乞丐大军当起了乞丐,逐渐将乞丐这种原本因为生活困难不得已而为之的兼职,变成了附带技能的专职。

        开始的时候,乞丐乞讨不在乎别人施舍的是饭还是钱,一毛?几毛?一块?无所谓,只要不饿死就谢天谢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当职业乞丐加入到乞讨的队伍后,他们对施舍的人开始挑三拣四,饭菜不要,一毛太少,后来发展了团伙乞讨,甚至上升到违法。

        一人拿着把破乐器,到富贵人家家门口一顿乱吹乱打,少则几十多则上百,不给不走。

        被动接受变成强行乞讨,善恶只在一念之间。

        据说乞丐这个职业最火的时候,最高一个人一年能赚几十万。

        几十万,九十年代零零年代,正常一年能赚多少?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