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朝会上议论修律一事之时,有臣子当廷站了出来,建议皇帝恢复肉刑,随即许多大臣出言应和、也有大臣们出言反对。
曹睿也只是简单表示,肉刑是具体刑罚、议论肉刑并非紧要之事。应该先大略定下修律的方向,等修到细节之后再议肉刑。
皇帝都如此说了,而且说得也符合逻辑道理。先总纲再细节,本就是做事情的正经方法嘛!
也只能搁置起来了。
钟繇钟太傅依旧是腿脚不好、未能上朝。
曹睿在与大将军、太尉华歆、司空司马懿、尚书右仆射卫臻等大臣议论之后,大致定下了此番修律的几个原则。
其一,删繁就简。将汉律的繁琐重复之处逐渐精简,删去不必要的各类注解及判例。
其二,逻辑清晰。新修订的律法应该是先总则、再章节、再条文的结构,方便各州郡学习和查找。
其三,审慎为先。这一点是曹睿特意要加上去的,曹睿认为律法是手段而非目的,因此律法中要存在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宗旨,在律法判罪之前要反复核实确认。
曹睿提出审慎之后,无论是华歆、司马懿还是曹真,没谁会有理由拒绝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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